第一条:爱党爱国,忠于人民。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利益观。 第二条:政治坚定,纪律严明。 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乱发政治议论和传播小道消息,不做有损于团结的事,不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不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第三条: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不利用职权搞交易,不利用公务活动接受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第四条: 务实创新,勤政为民。不因循守旧照搬照抄,落实首问责任制,杜绝“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第五条: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做诚信事,说诚信话,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互相推诿扯皮,不推卸责任。 第六条:举止得体,办事公正。使用礼貌用语,不打官腔,工作中不讲“不好办”、要讲“怎么办”,不亲者宽、疏者严,不做有损于财政部门形象的事。 第七条:倡导新风,讲究形象。工作日午间不喝酒、不打牌、不下棋,不赌博,工作时间不穿戴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服饰。 第八条:遵章守纪,严以律己。遵守局纪局规,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严格保密规则,不违反社会公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