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科职责
研究拟定本区财政体制,做好各项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年度收支预算草案、汇总镇(街道)年度收支预算;审查、批复、调整区本级部门预算;跟踪分析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区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对镇(街道)的财政预算管理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上下级的财力结算;负责区对镇(街道)的财政转移支付;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办理副食品补贴的具体工作;办理有关财政贴息的具体工作;负责国家、市、区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的审核、兑现工作,并对扶持政策提出完善的建议等。
国库科职责
贯彻执行财政预算会计制度和国库管理制度;指导镇(街道)预算总会计的业务工作;负责统计财政收支情况及分析;负责票据管理;负责地方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审核并汇总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含镇、街道);编制本区财政总决算;积极探索、规范“二个集中”管理新办法;研究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统一管理本区财政的银行开户和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负责对各种基金、资金及周转金的账户核算工作等。
部门预算编制审核科(社会保障科)职责
按照预算科确定的年度支出预算编制方案和调整支出预算方案,编制区本级预算单位年度支出预算和调整支出预算(包括基金、专款、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社会保障、市拨资金等);负责预算准备分析,制定经费预算定额,提出预算支出安排方向、建议等;负责处理预算单位提出的各类涉及经费调整的报告;负责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项目绩效预算立项评估;负责安排结余资金;负责接受申请、审核市拨专项资金;负责与相关科室、预算单位做好预算指标的核对工作,并将预算指标报预算科;负责部门预算批复前的相关基础(过渡)工作及其他交办工作。
会计科职责
负责本区会计管理工作;依据《会计法》,制定本区适用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会计法》的贯彻实施,以及执法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各项工作实施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和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管理;负责会计电算化备案工作;负责企业年报的汇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大中型企业月度快报汇审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会计资料信息库;负责对“代理记帐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发证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对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等。
财政稽查科职责
按照《预算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对各预算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情况以及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汇总上报稽查监督情况;负责对各预算单位和由区财政专项拨款的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专款专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查处投拆或举报涉及违反财经法规、打击报复财会人员等重点案件,并上报提出财政稽查纠正建议等。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职责
做好预算单位预算资金(包括基金、专款、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社会保障、市拨资金等)的执行管理、跟踪反馈,定期向相关科室提供财政各项支出的分析报告;负责“收支两条线”工作中预算外收入的管理;负责户管信息的收录、更新,建立户管收支台账;配合国库科做好预算单位年终决算审核说明分析工作;负责编报基本建设项目决算;负责解释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开支标准;负责往来款项审核执行;负责各类结余资金的清算、收缴、汇总等工作;负责对预算单位的日常财务会计业务辅导,组织开展有关专项预算执行、结果的绩效评价并提交评价报告;负责年初社保缴费基数的执行确认及其他交办工作。
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年度预算计划;负责预算外资金核算及往来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负责财务集中管理,实施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工资外收入及各项补贴的进卡工作及现金授权发放工作;负责财务集中管理和财务集中支付相关软件的培训、辅导及咨询工作;指导预算单位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等。
财政所职责
负责契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宣传、解释;做好契税的税源调查和征收管理;监督检查契税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协助查处契税征管中的违纪违章案件等。负责管理区政府设立的各项基金,确保各项基金保值增值;负责清理回收各类已出借的财政周转金(基金),协调敦促实施还款计划,保证债权债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按照上级担保机构的管理要求和运作规程,负责调查、了解全区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代为办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工作,并对承贷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管理中心职责
贯彻执行《会计法》;负责做好本区各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各单位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的评定以及年鉴工作;协助会计科调查有关单位违反《会计法》的事实及完成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负责私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负责审核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考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组织各类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务及发证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等工作;承办企业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有关业务工作等。
上海市闵行区金融服务中心职责
加强对企业资本运作的指导服务,促进本区金融创新成果运用;加强对区级公司的融资债务管理,协调、规范融资计划;加强本区中小企业贷款的信用担保工作和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工作;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和筹备村镇银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