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MB63010002010003
闵行区中小河道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为规范我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保障河道设施完整,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区政府根据市中小河道管理养护相关规定,按照市财政补贴标准,区财政同比例配套,并设立中小河道养护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为进一步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河道养护经费补贴比例及标准
(一)河道养护经费补贴比例
市、区两级财政对区、镇、村宅河道的补贴比例为:
区级河道:75%
镇级河道:35%
村宅河道:20%
(二)河道养护经费补贴标准
1、保洁工具补贴费:区级150元/公里、镇级70元/公里、村宅40元/公里。
2、绿化养护补贴费:区级3.15元/平方米、镇级1.05元/平方米、村宅0.6元/平方米。市区补贴经费与绿化考核成绩挂钩。
3、保洁船只维修保养补贴费:区级河道3750元/船·年;镇级河道1750元/船·年;村宅河道1000元/船·年。
4、保洁船只油费补贴:区级河道7500元/船·年,镇级河道3500元/船·年,村级河道2000元/船·年。市区补贴经费与河道保洁考核挂钩。
5、垃圾处置补贴经费:参考环卫处置标准159.8元/吨,按垃圾实际处置量结算。市区补贴经费与河道保洁考核挂钩。
6、项目化管理补贴经费:护岸、栏杆、防汛通道、拦漂设施等维修项目和船只更新项目,按照项目化操作程序,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根据河道属性承担相应比例资金。
7、其他经费
(1)奖励经费:市、区养护补贴经费预留13%作为考核经费,按相关考核办法,以奖代补。
(2)培训经费:市、区财政按照50元/人标准定额补贴各镇、街道、工业区。
(3)保洁人员保险费:按照区级河道60元/人、镇村级河道30元/人标准定额补贴各镇、街道、工业区。
二、管理养护内容和标准
(一)中小河道维修养护内容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堤防护岸、水域、绿化及相关的附属设施。
(二)中小河道维修养护标准区(县)管河道按照《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试行)》执行,镇级、村宅河道可参照执行。主要养护标准如下:
1、堤防护岸:设施保持完整,基本达到原设计标准。
2、防汛通道:保持平整、完好,无坑洼、破损,路基无塌陷。
3、绿化:绿化植物处保存率达到98%以上,无占绿、毁绿现象;草坪、乔木、灌木等植物,无霉污、病枝、虫害等现象。
4、栏杆:护栏表面应保持洁净,无变形、损坏、风化现象。
5、水域保洁:河面保持基本清洁,每5000平方米水面漂浮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
6、陆域保洁:基本做到清洁,无废弃物(垃圾)、吊挂物等现象。
三、考核办法及资金的拨付
区水务局委托区河道所根据不同的项目,建立有针对性的检查、考核和验收机制,同时,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及验收细则。区水务局每半年组织一次中小河道养护管理情况的考核,时间安排在7月和12月,考核结果作为养护资金的下拨依据(具体参照相应的考核实施细则)。项目化管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拨付。
四、资金管理
中小河道养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接受上级水务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管。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的行为,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将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等措施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