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MB63070002010001
关于十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保留项目
不收费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改善我区投资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的商务成本,减轻农民和居民负担的精神,使我区成为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
经研究并报区政府批准,将我区目前执收的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保留项目不收费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
二、2010年2月1日前有关收费资金余额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原规定渠道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各执收单位应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用证及票据缴销等手续。
四、各执收单位应做好停止收费的落实工作,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不按规定停止收费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闵行区纳入保留项目不收费范围的项目
闵 行 区 财 政 局
闵 行 区 物 价 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收费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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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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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6日印发 |
(共印16份)